答好破产审判“高分卷” 探寻营商环境“最优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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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区法院
答好破产审判“高分卷” 探寻营商环境“最优解”
本报渝水讯 通讯员郭家乐报道:近年来,渝水区法院不断加强专业化、制度化、信息化建设,努力探寻最优方法,答好优化营商环境的“考卷”,取得显著成绩。2022年该院破产审判工作在全省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考核中位列第二名,并荣获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福燊公司破产重整案入选2021年江西法院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及2022年江西法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典型案例百案选,东鑫三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案入选2022年度江西法院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在健全机制、优化结构上力求“最优解”。为深化府院协调,完善衔接机制,该院出台府院联动机制会签文件,积极推动建立“一事一议”机制,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妥善审结双强公司破产清算案,盘活近600亩闲置土地,支持新钢发展,助力电弧炉首期项目顺利开工,典型经验做法被写入省高院工作报告。为保障困难企业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该院协调区政府设立破产经费专项资金科目,2021年至2022年已实际使用该项经费61600元,保障10件无产可破案件顺利审结。出台《关于统一管理破产案件债权人未领取分配款的若干规定》,集中统一管理债权人未领取的分配款,及时注销管理人银行账户,在保障管理人履职方面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在内挖潜力、激发活力上力求“最优解”。渝水区法院在2020年成立专业破产审判团队,2021年指定一名院领导专职审理破产案件,2022年实行“三个档案”考核办法,对破产审判进行专项考核,有效提升审判专业度和考核精准度。完善破产案件审理绩效考核标准,充分调动执行法官的移送积极性。准确理解运用对破产申请案件“依法积极受理”与“严格审查受理”两大原则,出台“执转破”移送指引,形成标准化移送模式。定期召开“执转破”工作推进会,实现执行部门与破产审判部门的通力合作,探索适用执行法官处分财产、移送拍卖款项进入破产程序的模式,实现了执行程序中处置财产的高效性与破产程序中案款分配的公平性有机结合。对拟移送的“执转破”案件,做好“三查”工作,深挖企业“逃废债”线索,杜绝“假破产、真逃债”案件进入破产程序。对已进入破产程序无法清算的案件,终结破产时赋予债权人可向债务人的相关人员主张权利,该项举措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如该院审理的嘉域呈翔破产案投资人和债权人主动达成和解,减少了破产衍生诉讼。 在优化程序、服务群众上力求“最优解”。渝水区法院上线破产一体化管理平台,实现线上线下“双渠道”办案。在东鑫曜阳破产重整案中,利用线上平台方便分布在24个省市的2142名老年人行使权利,1.68亿元养老款得到清偿;利用线上平台审结全省首例合作社破产重整案——民钰合作社破产重整案,审理中打破“坐等上门”债权申报方式,进村入户办理债权申报,7天完成3576名农民社员的债权登记,89天审结,5549万元粮款和互助金得到保障。充分运用破产重整案件法官工作平台,严格落实破产审判案件流程节点管理,对破产案件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财产状况清晰的“执转破”案件依法简化办理流程,2021年至2022年适用快速审理方式审理破产案件14件,已结12件,平均审理周期77.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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